近年来,在新业态的用工环境下,直播平台间争夺主播、MCN机构破产倒闭等引发的网络主播跳槽、追索赔偿等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网络主播与MCN机构间的法律关系认定,往往对此产生着重大影响。10月29日,杰海律所「直播行业」法律问题研讨会第4期在杰海大会议室顺利开展。会议由直播行业研究小组核心成员蓝泽鑫律师以《新业态用工环境下网络主播与MCN机构建立何种关系及签署何类合同》为题,就网络主播与MCN机构的法律关系展开分析。

会上,蓝律师从热播法律剧《底线》中的“主播猝死案”引入,结合法律法规、剧情案件细节及裁判思路分析双方最终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关键要点,并总结表示“签订了《经纪合同》也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不以合同名称作为成立何种关系的前提”。紧接着,蓝律师通过延展剖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及各省份新用工形态经典案例总结了3个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点:1.工作时间、时长、地点的安排是关键;2.报酬的给付来源和金额幅度是保障;3.业务组成部分是前提。同时以相关案例分析作为随堂测试,进一步帮助小伙伴们对机构与主播间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条件加深了解。关于MCN机构与网络主播的法律关系,蓝律师从合作关系及劳动关系两者的主体地位、权利义务及解决争议途径进行对比,直观且清晰地列出两种关系的区别。最后,蓝律师根据MCN机构及网络主播现阶段可签订合同特点,总结列出5类合同:劳动合同、独家经纪合同、达人合作协议/主播兼职协议/劳务协议,逐一解析,使小伙伴们日后办理相关案件时有更明确的解决思路。

“网红经济”方兴未艾,未来,杰海律所将始终坚持以每月1期的频次不断深入研究,探讨行业问题,开拓案件思路,帮助直播行业企业合规经营,为直播行业构筑法律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