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业主的自治组织,代表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在反映业主诉求、监督物业服务公司以及促进小区建设和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那么,如何成立业委会呢?有什么注意事项?5月5日,杰海短视频——《周律说房》第29期正式在杰海律所视频号上线。杰海阳江分所主任周仕带律师就上述问题展开了详细的解答。本期视频内容的要点,我们整理如下:

01发起阶段

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要成立业委会,第一步是成立业主大会。以广州市为例,成立业主大会有两个条件:一是占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的;二是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或者先期开发部分建筑面积50%以上的。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一个即可。业主可以向住建局等有关部门了解小区的相关数据,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向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02成立筹备组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居委会、开发商等代表7-15人组成。业主代表可以自荐或者推荐产生,在筹备组全体成员的占比不能少于60%。还要注意的是,成立筹备组应当通知开发商参加,但如果开发商拒绝参加,那么就可以采取在小区张贴公告或者邮寄的方式通知开发商,并保留好已发出通知的相关证据。

03筹备业主大会

筹备组成立后,开展筹备工作:(一)提交筹备工作所需的资料;(二)草拟、公示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三)推荐、公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四)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形式、表决、选举规则等等。在确定委员候选人时,应审查是否符合条件,避免后续申请被驳回。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委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三)遵守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无损害公共利益行为;(四)本人及其近亲属。

04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筹备组在成立起六个月内要正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上审议并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公示表决结果等等。

05备案

业委会成立后,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区或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单及其基本情况。

06刻制印章

办完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带着备案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委会印章。业委会正式成立,就可以开展相应的工作了!

以上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吗?欢迎评论区留言。